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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第13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 商务部回应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商务部网站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第13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事答记者问

  问:2月23日,欧盟宣布在第13轮对俄制裁中列单4家中国企业,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顾中方多次交涉和劝阻,一意孤行,在第13轮对俄制裁中将4家中国企业列入制裁名单,这是没有国际法依据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这一行为有违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精神,会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消极影响。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敦促欧方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大局出发,无条件停止列单中国企业。中方将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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