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三人合谋掘人坟墓盗窃头骨 敲诈钱财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8-09-0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杨长霏)近日,天柱县检察院办理了刘某、黎某、欧某涉嫌盗窃尸骨罪、敲诈勒索罪一案,经审查,该院依法对刘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18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刘某邀约黎某、欧某到天柱县城白水冲后山处,由欧某提供锄头、铁铲等工具来到被害人杨某母亲的坟墓旁,三人共同将坟墓挖开并将棺内头骨盗走。后刘某找到与杨某熟悉的王某,通过王某传达杨某母亲头骨被盗走,需交纳赎金10万元方能赎回的消息。谈妥后,2018年8月15日,刘某叫黎某将头骨取来,刘某再独自一人骑车挟头骨与王某进行交换,王某递交10万元赎金赎回头骨后,刘某骑摩托车在返途中载黎某逃离,二人逃至不远即被民警抓获,赃款10万元被当场缴获。

  刘某曾因犯罪多次被判处刑罚,且有吸毒前科,为了获取钱财竟将手伸进他人的祖坟里,邀约黎某、欧某盗挖他人坟墓取走头骨进行要挟,强行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犯罪,该院遂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上述决定。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